2015-11-05 00:00:00 点击:
根据《福建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闽直工会[2014]45号)规定及《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会关于对省直机关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闽直工会[2014]54号)安排,2015年5月,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安排专家专程莅临我校,对我校工会建家工作进行复查验收,近日发文确认我校工会通过复查验收,保持省直机关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藉此,希望我校全体工会会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发展献策献力,进一步融入学校大家庭,进一步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深化建家工作,同心同力,积极争创省级模范职工之家。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