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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4-24 00:00:00    点击:


   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4月7日
 

      2015年福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工作要点


     2015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15年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以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强化继续教育规范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改革发展。

   一、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


1.完善行业指导制度。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整合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探索建立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发布制度,选择3-5个我省产业发展急需、在校生规模较大的专业(群),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2.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中高职集团学校建设,探索“集群发展”职业教育模式,统筹区域内中高职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衔接和办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启动以学校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政府、企业、学校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集团的实现形式。
3.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办法,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和职业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积极探索建立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3+2”、与应用技术类型高校“3+4”,高等职业院校与应用技术类型高校“3+2”的贯通培养试点,开发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打通中职、高职到本科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
2.强化实践教学。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增强教学、学习、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加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行校内实习、创岗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逐步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累计时间由1年调整为以半年为主,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
3.深化课程改革。指导职业院校认真分析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及企业用人岗位能力构成,按照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普职相互沟通的总体思路,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重构课程内容,探索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与行业企业发展和用人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三、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制定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启动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建设一批行业背景突出、区域特色鲜明、对接产业紧密、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成效突出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启动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引导职业院校对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明确办学定位,完善专业发展规划,建设好一批品牌、特色专业(群)。
2.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建设。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建设标准,推动各地按照达标学校、优质学校、高水平学校等三类学校的建设要求,科学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采取关停并转等形式整合区域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切实提升办学水平。
3.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做好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以及第一批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中期评估工作。遴选第三批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四、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保障制度

1.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全面启动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首批15所高职院校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分析和运用。
2.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试点。试点在6所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探索建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制度。
3.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全面实施高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发布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年度报告。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指导和推动各设区市发布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4.强化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探索建立以各类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以改革绩效为重点的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将各地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长情况,承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获奖、教学成果获奖,以及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课程及教材建设、创新发展等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重点奖励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突出、教学质量高的地区和职业院校。

   五、改革职业教育治理方式

1.建立高职院校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分类指导,推动高职院校明确定位、强化特色、错位发展,国家(骨干)示范、省级示范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成高水平职业院校;行业性高职院校要优先办好行业特色专业,区域高职院校要优先办好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专业。实行“一校一策”,年底前与所有高职院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制度。制定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工作,引导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中全面应用,促进专业教学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不严、教学质量和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停止招生,做特做精中职专业。
3.加强省级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强省级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管和建设指导,对已立项的省级职业教育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推动各地和职业院校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和管理要求,切实发挥省级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快发展终身教育

1.规范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加快建设福建开放大学。制定我省继续教育管理相关规定,开展网络教育和函授教育的专项检查,对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教学质量没有保障和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办学单位予以中止办学。开展有关继续教育内容的课题研究。
2.深化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召开社区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成果。组织申报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确认一批省级社区教育品牌项目。探索建立社区与职业院校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广泛开展社会生活教育,推动各类职业院校开展社区教育,服务终身学习,促进职业院校社区化办学。
3.依法推动全民终身学习。认真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对《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9•28终身教育活动日”为平台,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各类传播媒体宣传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宣传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组织编印终身教育纪念文集。推进学习型学校建设,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4.着力推进老年教育工作。启动我省老年教育规划编制工作。依托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学校)和社区学习点等社区教育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内容。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面向老年人开展远程网络教育。发动高校优秀学生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老年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支持闲置的农村中小学校承担老年学校功能。鼓励学校教师到老年大学(学校)兼职或采取支教形式任教。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部门和各类公益性场馆,开展老年健康艺术教育活动。继续开展“老年学习之星”推选活动。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 月7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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