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00:00:00 点击:
福建商贸学校招生宣传租赁用车服务,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组织招标会议,对3家投标公司进行开标评议,学校评标小组集体讨论按照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原则选取中标单位,最后确定福州市晋安区鸿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总务科或学校纪委反映,电话:0591-83467956、83443155。
福 建 商 贸 学 校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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