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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商贸学校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8-06-21 00:00:00    点击:

 

我校拟采用招标方式开展教材采购工作,现将教材招投标工作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省内外合格教材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标的):

2018-2020学年(春、秋两季)我校需采购的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不在招标范围内。

 二.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出版社委托发行的企业,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经销书店。

三.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

每天8:30--11:30;14:30--17:00(含双休日)

四.投标地点: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福建商贸学校教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13799319182;严老师13506988583)。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1. 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的材料(主要是对中职学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服务承诺和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

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供书资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

3.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 税务登记证。

5.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第五项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投标时原件核查。

六.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规模,应提供具有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2. 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一流出版社(如高教、清华、机械、科学、电子、外研等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中职学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 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

4.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七.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履行的服务条款:

1. 保证我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校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送至我校指定的地点,约定时间到货率(到货数量)必须达到98%以上。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

2. 对我校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后5日内回告我校教务科,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否则所造成的延误按“未按时交货”处理。

3. 对我校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严格按照中标统一折扣报价供书。

4. 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经查实除了其该负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校该教材总码洋10倍的罚金。

5. 无条件接收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1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6. 所有教材以学校实际用数为准,多订教材,无论何种原因,承诺全部清退。退书时不限数量和金额,且有专人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7. 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付款时间约定学期末结算。

8. 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无偿提供教师用书。

9. 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我校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10.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

八.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1.投标单位在投标书送达时,需交纳伍千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以约束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在正常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服务承诺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即退还保证金。如果乙方中途违约或弄虚作假,保证金则不得退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发出当日无息退还。投标单位交纳保证金请交到校财务室。
(户名:福建商贸学校  账号:3510081200122120017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首山支行)

2.我校教材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招标工作小组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服务承诺、质量保证、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综合因素,决定性价比好,具较好履约能力的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学校不公布中标折扣率。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28日下午16:00在福建商贸学校尚行楼四楼会议室开标。

3.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计划和内容作进一步补充,供我校在议标时参考。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材料送达截止到2018年6月27日下午17点,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应用信封封闭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6.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福建商贸学校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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