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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师生员工的一封信

2021-08-03 14:29:00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出现本土新冠疫情,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市。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做好我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关注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泗阳县、扬州市邗江区、淮安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和陇川县,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和成都市青羊区、高新区、泸州市、宜宾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连市、厦门市思明区,湖南省长沙市、张家界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株洲市、益阳市、湘潭市,河南省郑州市、商丘市,湖北省黄冈市,海南省海口市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配合属地做好健康管理工作。6月20日(含20日)后有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6月30日(含30日)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7月10日(含10日)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7月11日(含11日)以来有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7月14日(含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7月16日(含16日)以来有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7月16日(含16日)以来有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7月17日(含17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7月17日(含17日)以来有湖南省张家界市,特别是7月22日在张家界观看过第一场(18:00-19:00)“魅力湘西”演出,7月18日(含18日)以来有四川省绵阳市, 7月23日(含23日)以来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7月24日(含24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旅居史的入闽师生员工应主动向学校、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相关情况,接受所在社区的健康监测和规定的核酸检测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域的须落实相应医学观察措施)。
      二、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即日起全体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省,不跨省参加旅游、研学、交流等活动。如确需出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全体师生员工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持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
      三、目前尚在省外的师生员工,务必在8月10日前返闽,返闽后居家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如果届时身处于中高风险区,暂不返闽返校。各科室负责人摸清本科室出省人员健康情况及行动轨迹,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如实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全体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与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接触;出入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的场所,佩戴好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亮码和测量体温等。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切实做好暑假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严格校门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校门。确需进校的,需经安办同意,落实申请、登记、健康码核验、测温等工作程序。
      七、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由办公室推进落实教职工接种工作,还未接种的要尽快做好动员指导就近就地接种,8月底前实现应种尽种,新学期开学前原则上实现无禁忌人员全部接种。学生科加快推进落实15-17岁学生疫苗接种进度,8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启动12-14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实现应种尽种,建立校园免疫屏障。
      八、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福建商贸学校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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