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工作提示
2024-02-03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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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崇廉风气,涵养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落实省社党组纪检组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闽供联党纪〔2023〕5号),自觉做到过节不失节、过年守清廉,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规矩,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守住拒腐防变防线,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平安过节,自觉做到
“十个严禁”:
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接受“一餐桌”宴请,搞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或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祝大家过个廉洁、祥和、平安的春节。福暖四季,福泽绵长。
中共福建商贸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