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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贸学校2016招生宣传品印刷制作招标公告

2016-04-12 00:00:00    点击:

 

我校拟采用招标方式开展2016年学校宣传品印刷制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省内外礼品制造商或印刷企业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

为了更好宣扬我校的品牌效应及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经调研和讨论。现将定制相关2016年福建商贸学校宣传品项目公布如下:

1、学校宣传手册和简章印刷有等;

2、定制具有学校特色的宣传水笔、袋子、笔记本、扇子等。

二、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外礼品制造商或印刷企业。

三、 报名时间:

1、 公告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

每天(8:00—11:30,14:30—17:00 含双休日)

四、投标地点: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福建商贸学校(尚行楼一层招生就业办)

联系电话:0591-88036065,83417987

五、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出具投标书、制作样品(模版)、报价表。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投标时原件核查。)

六、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较雄厚的资本实力,原则上注册资本不少于(含)人民币50万元,严格依法经营。

2、投标单位因具有良好的企业业绩,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和完全旅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单位应以科学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

4、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与招标单位任何相关人员有不正当的联系,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
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单位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七、投标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我校订制的2016年学校宣传品,能按照我校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约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未按时按量交货的,每日须支付1000元违约金。

2、无条件接受我校提供的增补订单,并保证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价格须和中标价一致。

3、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学校不接受预付款,且验收合格后,质量数量达到要求才给予付清。付款时间约定
学期末结算。

4、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八、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1、我校2016年宣传品订制将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招标小组会结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服务承若、质量保证
、优惠折扣、主要业绩等综合因素,决定性价比好,具较好履行能力的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学校将不公开中标折扣率,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5日,福建商贸学校尚行楼四楼会议室。

2、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承若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计划和内容作进一步补充,供我校在
议标时参考。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7点[含制作样品(模版)和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应档案袋封闭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4、不符合以上向条款的标书将以废标处理。

5、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福建商贸学校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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