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 00:00:00 点击:
各工会小组:
根据《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闽直工会〔2014〕45号),经小组申报、校工会考核验收、 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现确认福建商贸学校第四工会小组为优秀职工小家,优秀职工小家的时间自2015年1 月1日起计算。希望第四工会小组再接再厉,按照有关建家办法,努力创建省总优秀职工小家。各工会小组要 进一步落实《省直机关建设职工之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建家管理办法不断深化建家工作,尚未评为合格职 工小家的工会应加强建家工作,抓紧创建合格职工小家。
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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