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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02-26 00:00:00    点击: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本单位实际,扎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工作。

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十八大“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十二五”专项规划,落实《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引领,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化改革试点,强化能力建设,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一、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1.完善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召开全省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指导,抓好项目落实,建立沟通、研究、通报平台。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表彰先进等多种方式,推动试点单位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方式。

2.发挥试点典型和示范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挖掘改革试点阶段性成果,树立一批试点典型和鲜活案例,并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支持鼓励承担面向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县(市、区)争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推动各地依托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建立区域职业学校改革发展交流学习机制,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座谈会等,带动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共同提升办学水平。
 
二、加快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1.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各设区市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加快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审核认定新的一批达标中等职业学校。

2.着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和规范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引厂入校”,营造真实的岗位训练和职场氛围。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完善共享机制。评估认定第二批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3.扩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加快建设,做好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批项目学校评估验收、第二批项目学校中期评估迎检、第三批项目学校启动建设工作,建立示范校专业协作机制。启动实施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评审公布第一批项目学校。进一步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使全省75%县级职教中心实现标准化。
 
三、以信息化带动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

1.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和宏观指导。编制《福建省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以建设好“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以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为重点,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信息化、学校管理信息化。举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大赛。

2.加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网站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福建中等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网”功能。加强省级中职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或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软件、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中职与普通中学电子学籍对接管理平台。

3.加快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多媒体教室、数字化实验室、远程协作教室等信息化环境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中职教材呈现形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内容、方法和质量评价的深度融合。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招生就业、学生学员、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经费资产等方面业务管理的信息化,不断提升学校管理工作效率。启动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1.完善专业结构调整制度。围绕全省和区域重点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快建立与产业发展、职业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制定《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实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年度发布制度。开展中职专业结构调整情况评估检查,推动各地逐步形成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专业集群。

2.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建立行业指导制度,发挥行业在人才需求预测、指导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推动6个省级行业中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履行工作职责。组建由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省级职业教育专家库。推动各设区市建立一批区域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发挥职教集团功能,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动企业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实验中心、生产车间和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训基地和技能教室。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评审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特色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体现就业导向,结构合理,与职业资格标准和生产实践相衔接,与提升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能力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贯彻《教育部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中职学校开发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的校本教材,从中遴选一批具有地方特点和行业特色的教材,为建立我省教材开发、选用、更新机制奠定基础。

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开展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估试点工作。鼓励各设区市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质量评估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率、技能竞赛、用人单位满意度以及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等作为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探索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机制。

5.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精细化管理,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对中职学校举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非全日制招生、学籍、课程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
 
五、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

1.加快建立中高职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高职相互衔接,增强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能力。结合中高职一体化办学、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支持中职学校参与制定相关接续专业以课程衔接为重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构建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2.搭建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的“立交桥”。扩大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单招单考”本科招生规模。指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二年级学生中期选拔入读高职院校试点,继续做好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工作,满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的继续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重点和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走访师生,接触群众,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规范对基层的检查评比、达标验收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推进“短实新”文风,厉行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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