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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通知事项

2015-10-26 00:00:00    点击:

 

为做好2016年我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同学们详细了解福州市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指南,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2、首次参保的同学,应办理新参保手续。填写《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新参保及续保的同学应于2015年11月23日前在各班班主任处确认参保信息,签字并缴纳医保费。

4、缴纳医保费60元,享受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

5、不参加医保的同学应交经家长签字同意的“放弃医保”书面声明。

6、各班班主任应在2015年11月25日把“参保信息确认材料”、“新参保手续”、《福州市在校学生新参加医疗保险明细表》和《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续保明细表》电子版、医保费等交到学生工作中心郑清老师处,由学校统一交到市医保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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