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福建省直优秀(十佳)学生共青团员”、“福建省直优秀(十佳)学生共青团干部”、“福建省直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决定
2011-07-20 来源: 点击率:
省直各学校团委:
在2009—2010学年中,省直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紧紧围绕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团的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大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直团工委决定,授予曾德源等10名同学为“福建省直十佳学生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肖长福等109名同学为“福建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李文卿等10名同学为“福建省直十佳学生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赵丹丹等112名同学为“福建省直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福建警察学院法律二大队084区队团支部等98个基层团支部为“福建省直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希望省直学校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共青团福建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1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