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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贸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上职教本科师资班的办法(试行)
根据全国供销总社、教育部供销科教字[2006]2号《关于印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总社科技教育部决定2006年继续在山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三本)举办本科师资班,招收本系统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分别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法学三个专业,省社分配我校3个名额参加全国供销总社组织的入学考试。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推荐办法如下:
1、 推荐生条件: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在校表现一贯良好,具有教师基本素质,自愿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 推荐程序:2006年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或
3、 按高考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4、 考试时间和地点:推荐生入学考试由总社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统一组织,定于
5、 考生入学待遇: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纳入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学生在校期间其他待遇与该校本科生相同。
6、 推荐生一经录选,必须填写《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须附《中专入学登记表》、《中专学籍成绩登记表》和《准考证》)。
7、 推荐生的录取:由全国总社根据推荐生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福建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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